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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4-24

 

 

 

 

 

 

 

邵院教通[2013]29号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的

 

通     知

 

各系(部、院):

  为做好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学校有关文件(邵院政字[2007]73号、42号)要求,成绩合格的学生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2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从424开始,58结束。教务处于426前提供毕业生不及格名单(包括文化素质选修课)给各系核对,58前各系核对完毕,由系负责人签字后上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2013届毕业生学位申请初审工作从424开始,510结束。各系要做好毕业生《邵阳学院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的填报工作(见附表),认真核对各项数据,并于510前上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以便进行学位初审并制作学位证、毕业证等。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在65 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者,将作结业处理。

5、各系教学秘书请于69上午到教务处领取本系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程序(学生须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并将离校通知单交所在系(部、院)存档)发放。教务处不直接接受学生个人办理证书有关事宜。

6、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教育司函[2012]42号)精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施即时电子注册,电子注册的毕业日期与毕业证书上填写的发证日期一致。因此,2013届毕业生学历注册数据上传时间为201369,成绩不合格的毕业生,只能注册为结业。注册为结业的毕业生自毕业日开始,2年内可以回校申请补考(补考时间原则上为每年4月初),补考合格的可将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从换发之日起计。

7、学位特批申请受理时间为613617。申请学位特批的学生于614前将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含电子版)交所在系(部、院),学生所在系(部、院)审核并汇总后于617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不直接接受学生个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同放弃。

8、成绩不合格(含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学生于69 日前向所在系(部、院)提出补考申请(含补考课程名称),学生所在系(部、院)将补考学生名单按课程汇总后于614下班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考试中心于629组织补考。补考后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附表:邵阳学院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3423

邵阳学院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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