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22〕44 号
关于公布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
及对盲审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根据《邵阳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邵院政字〔2019〕73号)和《关于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的通知》(邵院教通〔2022〕25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现将盲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盲审结果
1.盲审专家评审结果均为“合格”者,最终结论为“合格”;评审结果出现“不合格”者,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2.本次盲审实际抽查论文共计103份,共邀请36位校内外专家参加评阅,经评议,评审合格83份,占抽查论文的81.5%;不合格19份,占抽查论文的18.5%。具体数据统计如下:
二级学院
抽审数量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率占比
城乡建设学院
10
9
1
10.0%
电气工程学院
8
5
3
37.5%
法商学院
6
50.0%
护理学院
2
0.0%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25.0%
经济与管理学院
理学院(师范学院)
16.7%
马克思主义学院
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
12
体育学院
4
外国语学院
文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11
9.1%
药学院
医学技术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总 计
103
84
19
(二)盲审结果处理意见
1.评审结果为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方有资格参加答辩。
2.评审结果为合格且要求修改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和学生须按要求填写《邵阳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学生参加答辩时,须提交答辩委员会方可参加答辩。
3.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不能参加首次答辩或已答辩的做答辩无效处理。
(三)其他事项
盲审专家组意见将发至各二级学院,请学院及时转发至指导教师及学生本人,并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组织修改。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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