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20〕42号
关于核算2020年度实践教学工作量的
通 知
各教学单位:
学校2020年教学工作量核算要求在2020年12月5日前完成,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实践教学工作量核算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工作量的计算
(1)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参照《邵院教通〔2019〕82号》执行。
(2)课堂实践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按照各教学单位录入《实验室综合信息平台》的教学课时统一计算。
(3)其他实践环节教学工作量(集中实习、见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由各教学单位按照《2020年上、下学期实践环节工作量计算》(详见附件)中表1和表2的要求自行填报。
2.因疫情影响,上学期没有完成的集中教学环节,如在本学期或假期补课,请在填报表1和表2时,同时提交相应环节的教学计划和总结(未完成的环节,总结在完成后及时补交)。
3.上学期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要求录入校友邦教学管理系统,下学期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录入校友邦教学管理系统。教学单位提交的教学计划和总结以及校友帮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作为本年度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依据。
4.没有全程驻点指导的实习(师范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新闻专业、社体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及相关工科专业等),请注明具体驻点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驻点具体时间段和天数,并计算好工作量;没有驻点指导的时间段工作量另计。
5.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教学实际运行情况,认真核实,实事求是地填报实践教学工作量,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假报工作量。
6.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上报数据采用平台数据对比、学生访谈、教学记录和教学档案抽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并核减虚报工作量。
7.各教学单位务必在2020年11月18日前将计算好的工作量电子稿发送至sjjx5305955@163.com邮箱,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稿(表1、表2、教学计划和总结)交一办公楼207罗娴老师或216办公室王硕老师。
8.教务处将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实践教学总工作量发给各教学单位核对,各教学单位务必在2020年11月30日前将核对后的工作量电子稿发送至sjjx5305955@163.com邮箱,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交一办公楼207罗娴老师。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