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20]3号
关于启动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购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编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2020-2022年支出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在2020年3月中旬开展了申报、论证、立项工作形成了新一轮的规划。为充分做好2020年立项项目的购置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项目类别
|
资金
(万元)
|
备注
|
|
1
|
师范专业技能实训中心
|
教务处
|
实践基地
|
300
|
2019年
顺延项目
|
|
2
|
智慧教室建设
|
教务处
|
实践基地
|
300
|
2019年
顺延项目
|
|
3
|
经管类专业虚拟仿真实验室
|
经济管理学院
|
教学实验平台
|
150
|
|
|
4
|
物证科学实验室
|
政法学院
|
教学实验平台
|
150
|
|
|
5
|
电力系统实训基地项目
|
电气工程学院
|
实践基地
|
300
|
|
|
6
|
多功能教学平台
|
教务处
|
实践基地
|
200
|
|
|
7
|
医学虚拟仿真实验室
|
医学院
|
教学实验平台
|
300
|
|
|
8
|
基础分析实验室
|
食品/药学
|
教学实验平台
|
200
|
|
|
9
|
机能学实验室扩建
|
基础医学院
|
教学实验平台
|
200
|
|
|
10
|
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室扩建
|
医学检验学院
|
教学实验平台
|
100
|
|
|
11
|
临床技能实训中心
|
医学院
|
实践基地
|
300
|
|
|
12
|
现代模拟病房建设
|
护理学院
|
实践基地
|
100
|
|
|
合计:
|
2600
|
|
二、编制要求
设备购置计划需集体论证,充分征求一线教师的意见,层层审核,逐层落实;确保购置与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密切相关,保障最基础、最急需、最实用、最广泛的设备,严格控制高档、高规格、锦上添花的设备以及航拍机、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的购置。
各项目要以近5年来已实施项目和拟在建项目为参考,合理编制。提倡资源共享,杜绝重复建设;建设内容要结合平台的特点,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和中财专项使用原则;加强对大型设备购置和论证的管理工作,避免重复购置;设备选型广泛咨询,货比三家,参数细致,功能明确,适度超前、性价比优,符合市场行情,确保项目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三、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根据上述编制要求,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于2020年4月10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办公楼204室),电子档发送sjjx5305955@163.com邮箱。
医学类项目报送医学院审核(报送要求详询医学院),审核后由医学院按以上要求统一报送教务处。
医学院联系人:马新华,13973587881
教务处联系人:岳抑波,18507390088
四、审批流程
(一)绩效评价
教务处将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于2020年4月中旬赴各申报单位对“2017-2019年已完成的中央财政资金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绩效评价,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建设及绩效情况提前做好现场引导及PPT汇报准备。
(二)专家论证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结合绩效评价开展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建设项目购置计划论证会,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PPT汇报准备,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汇报内容须包括设备采购的必要性、可行性、目前的实验场地情况及预期效益等。
(三)优化调整
各项目购置计划需根据论证会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进行优化调整,再报教务处审核。报送后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再做任何修改。
附件:
1.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2.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购置计划表
3.设备论证报告(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填报)
教 务 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