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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上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1-06

邵院教通〔2016101

 

关于开展2017年上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工作的

 

为加强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推进实验室开放的工作,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按照《邵阳学院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邵院教字【20082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7年上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以下简称开放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属教学计划以外的设计性、综合性及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由学生自主选择并独立完成方案设计、装置安装与调试、实验过程,撰写实验报告;

2.申报项目所在实验室应具备一定的软、硬件条件,能保证开放项目的正常开展; 

3.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实验内容和可考核的项目成果,项目内容有价值、有创意,项目应有利于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4.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超过4项,每个申报项目参与学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 每个申报项目限制在30个学时以内。

5.学校将在实验耗材费中预留一部分作为实验室开放专用费用,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各实验室开放实验教学情况申报耗材(原则上每个开放性实验项目耗材经费控制在500元以内)

二、项目管理及验收

1.申请立项者需提交邵阳学院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并填写邵阳学院实验室开放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

2.教务处负责立项及管理工作。

3.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实验室项目的申报工作动员、初审、监督与检查工作。

4.各教学单位实验室负责做好立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实验登记工作。实验室开放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整理好各种开放记录和学生的实验报告,期末交由实验室存档,作为对开放实验室进行考核的依据。

5.所有开放实验项目实行成果验收制,实验项目完成以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项目成果,教务处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开放实验项目计算工作量。

三、项目申报流程

1.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实验人员进行项目申报,组织专家(系部)进行立项评审。

2.各教学单位将申报项目汇总签署意见后,把邵阳学院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和邵阳学院实验室开放计划汇总表(附件1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715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教务处拟立项名单。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61228 

邵院教通[2016]101号关于开展2017年上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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