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的
通 知
各系:
为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实验教学工作,推进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邵阳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办法》(邵院教字[2007]1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验教学的实际,决定开展2015年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定义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相关的综合知识或运用综合的实验方法、实验手段,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综合的学习与培养的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给定的实验目的和实验条件,自己设计方案、确定实验方法、选择实验器材、拟定实验操作程序,自己加以实现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处理的实验。
二、认定条件
1、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经开出一年以上的教学实验项目;
2、必须具备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实验项目卡、实验教学记录、学生实验报告等教学文件;
3、必须有规范的教学过程组织和成绩评定办法,实验档案材料保存完整。
三、认定程序
1、任课教师申报。任课教师填写《邵阳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确认表》,并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2、系部审核。各系成立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评审专家组对所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论证审核并签署评审意见。
3、学校认定。教务处汇总全校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组织专家对各系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最终认定,并下达认定意见。
四、材料要求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1、实验项目卡;
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确认表(见附件1);
3、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4、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封面、版权页和相应的实验项目部分;
5、实验教案;
6、每个实验项目提供学生近期完成的实验报告5份。
同一门课程的申报材料按照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五、其他要求
1、各系要积极申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
2、各系要根据《邵阳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办法》要求,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确保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3、各系于11月20日前将《邵阳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确认表》、《邵阳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统计表》及其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科,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档。联系人:肖才远,电话:13973579897(69897),邮箱:509098988@qq.com。
附件:1、邵阳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确认表
2、邵阳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