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12]21号
关于评选表彰邵阳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工作优秀实验室、先进个人
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的通知
各系(部、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改进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的通知》(湘教通【2012】150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实践教学管理工作优秀实验室、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实践教学管理工作优秀实验室:具有建制单位的实验室。
2、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践教学工作管理人员、各类教学实验室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
3、优秀实验(实训)教师:长期承担本科学生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一线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验室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团队结构合理,凝聚力强,风清气正,能够积极主动为实践教学一线服务,师生评价好。
2、实验室建设工作思路清晰,理念先进,措施有力,形成了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文件完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教研教改成效明显。
3、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手段先进,教学运行及质量监管机制良好,资源整合程度与使用效益高。
4、负责学校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责明确,近5年来学校实践教学或实验室管理无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师生评价好。
2、工作思路清晰,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在构建和完善学校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资源共享、保障实践教学正常运行、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贡献较大、成绩突出。
3、坚持开展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的工作研究,近三年参与过省级以上相关教研教改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或在自制、改造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成效明显。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相关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超过五年,且在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等次。
(三)优秀实验(实训)教师
1、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教学理念先进,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
2、在实验(实训)一线教学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能够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课堂教学效果好或面向全校推出具有实验(实训)教改特色的公开课,主动承担课后答疑和辅导工作,在学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获得过良好以上等级。
3、积极参与实验(实训)课程教材开发和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编写,能够及时将科技前沿的新思想、新方法融入实验教学,在开发高水平实验(实训)项目等方面成效显著。
4、积极开展实验(实训)教研教改工作,近五年来主持过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
5、积极承担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实验项目等的指导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实验室或个人填写实践教学管理工作优秀实验室推荐表(附件1)、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推荐表(附件3)交所在系(部、院)。
2、系(部、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侯选单位及候选人(原则上每个实验室只能推荐1 人参评先进个人和按实验(实训)指导教师的10%名额推荐参评优秀实验(实训)教师)。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计划评选5个优秀实验室、10名先进个人和10名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对评出的实践教学管理工作优秀实验室、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择优推荐参评湖南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2、各系(部、院)要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改进实践教学管理,探索建立实践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及时将获奖情况纳入教师职务晋升、工作考核等的重要参考指标。
3、相关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5月1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秦波莲,电话:6512,邮箱:sjjx5305955@163.com。
附件:1. 邵阳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工作优秀实验室推荐表
2. 邵阳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 邵阳学院优秀实验(实训)教师推荐表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