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09]35号
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全过程监控与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系主任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
各项工作,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并组织对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项检查。
2. 各系要组织各教研室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自查报告须于4月2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系中期检查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找出问题,及时整改。对那些不主动接受
指导教师指导、工作态度不认真、纪律涣散、未按进度计划完成、已完成成果质量低劣、内容大部分雷同、抄袭严重的学生,要提出警告和整改意见。对提出警告的学生,各系应登记备案,同时召开学生座谈会,采取措施,并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跟踪。
教务处将根据各系自查情况,在5月初组织对各系的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3.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全面过关,学校将于5月底组织校外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本科学生总数的20%-30%。凡未通过学校抽查的,不得组织答辩。
附件: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登记表(自查用)
教 务 处
200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