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依据《邵阳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办法》(邵院行字[2006]50号),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邵阳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参与评奖的成果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
2、须有国家、省或者学校正式立项并结题的课题,且经过2年以上实践应用,对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产生了积极影响。
3、成果主持人须是我院在编教学、教辅、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在校工作2年以上的外聘教授、专家。个人作为成果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2项。
4、参与评奖的成果须经所在单位或者成果应用单位推荐。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参评材料,并签署单位推荐意见。
二、材料要求
1、成果申请人须填报《邵阳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2份,在邵阳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提交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及有关附件材料各一式1份。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只能用于支撑一个成果。
2、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请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一个项目装一袋。
三、受理时间
成果申请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于2010年6月28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谌晓芹;电话:5431789;电子邮箱:cxq4684@sina.com。
成果申请材料网上公示期为2010年6月29日~7月4日,接受实名举报。
四、评审时间
成果评审于2010年7月上旬进行。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