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21〕15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邵阳学院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附件2)的部署,现启动2021年度邵阳学院科研实验室与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组织方式
1.成立2021年度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总务处、后勤处、资产处、医学院等职能部门组成,具体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
2.各教学单位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报送教务处。
3.各教学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学校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5月)
1.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3),组织对科研和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教学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请各教学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4),报送至一办216室,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sjjx5305955@163.com,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17时。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1年5月)
工作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1年6月)
1.教学单位在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1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2.工作组对自查自纠报告和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对于自查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实验室,工作组将约谈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2.各教学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3.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危险废弃物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4.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按时提交《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4.邵阳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