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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及对盲审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5-07

邵院教通〔2022〕44 号

关于公布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

及对盲审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根据《邵阳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邵院政字〔2019〕73号)和《关于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的通知》(邵院教通〔2022〕25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现将盲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盲审结果

1.盲审专家评审结果均为“合格”者,最终结论为“合格”;评审结果出现“不合格”者,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2.本次盲审实际抽查论文共计103份,共邀请36位校内外专家参加评阅,经评议,评审合格83份,占抽查论文的81.5%;不合格19份,占抽查论文的18.5%。具体数据统计如下:

二级学院

抽审数量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率占比

城乡建设学院

10

9

1

10.0%

电气工程学院

8

5

3

37.5%

法商学院

6

3

3

50.0%

护理学院

2

2

0.0%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8

6

2

25.0%

经济与管理学院

8

5

3

37.5%

理学院(师范学院)

6

5

1

16.7%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

1

50.0%

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

12

12

0.0%

体育学院

4

3

1

25.0%

外国语学院

4

4

0.0%

文学院

8

5

3

37.5%

信息工程学院

11

10

1

9.1%

药学院

2

2

0.0%

医学技术学院

2

2

0.0%

艺术设计学院

6

6

0.0%

音乐舞蹈学院

4

4

0.0%

总 计

103

84

19

二)盲审结果处理意见

1.评审结果为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方有资格参加答辩。

2.评审结果为合格且要求修改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和学生须按要求填写《邵阳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学生参加答辩时,须提交答辩委员会方可参加答辩。

3.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不能参加首次答辩或已答辩的做答辩无效处理。

(三)其他事项

盲审专家组意见将发至各二级学院,请学院及时转发至指导教师及学生本人,并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组织修改。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