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10-09-07
各系:
为建立良好实验教学秩序,规范实验教学行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请各系实验室认真填报“实验三表”(见附表1、附表2、附表3),经所在系审批后于第3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系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邵院教通[2009]65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附表:1.实验项目安排表(教师用)
2.实验室教学任务安排表(实验室用)
3.实验教学课表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0年9月6日
2010年下实验教学三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