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院教通[2015]26号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的
通 知
各系(部、院):
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学校有关文件(邵院政字[2007]73号、42号)要求,成绩合格的学生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2、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和毕业生学位申请初审工作从5月4日开始,5月20日结束。各系要做好毕业生《邵阳学院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的填报工作(见附表),认真核对各项数据,于5月20日前上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以便进行学位初审和制作学位证、毕业证等。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在6月12 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者,将作结业处理。
4、各系教学秘书于6月17日上午到教务处领取本系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程序(学生须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并将离校通知单交所在系(部、院)存档后)发放。教务处不直接接受学生个人办理证书有关事宜。
5、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教育司函[2012]42号)精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施即时电子注册,电子注册的毕业日期与毕业证书上填写的发证日期一致。因此,2015届毕业生学历注册数据上传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成绩不合格的毕业生,只能注册为结业。注册为结业的毕业生自毕业日开始,2年内可以回校申请补考(补考时间原则上为每年4月初),补考合格的可将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从换发之日起计。
6、学位特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3日。申请学位特批的学生于6月19日前将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含电子版)交所在系(部、院),学生所在系(部、院)审核并汇总后于6月23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不直接接受学生个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同放弃。
附表:邵阳学院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邵阳学院教务处
2015年5月4日